各二级学院:
根据《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管理办法》(萍学院字〔2017〕27号),在第二个建设周期内(2018-2020年)将择优重点建设5个左右的特色专业(本科)。现就2018年校级特色专业评选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建设目标、内容和要求
(一)建设目标
适应我市经济、科技、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,根据我校的办学定位,发挥已有的专业优势,办出专业特色,推进我校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为同类型高校相关专业建设和改革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。
(二)建设内容和要求
1.改革人才培养方案,构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课程体系。加强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趋势和人才需求研究,形成有效机制,吸引产业、行业和用人部门共同研究课程计划,制定与生产实践、社会发展需要相结合的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。
2.改革课程教学内容,加强新教材建设。课程内容要充分反映相关产业和领域的新发展、新要求,减少陈旧内容。有较高外语要求的,要加强国外优秀教材的引进和使用,大力提升双语教学的质量。
3.改革教师培养和使用机制,加强教师队伍建设。完善校内专任教师到相关产业和领域一线学习交流、相关产业和领域的人员到学校兼职授课的制度和机制。建立教师培训、交流和深造的常规机制,形成一支了解社会需求、教学经验丰富、热爱教学工作的高水平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。
4.改革实践教学,推进人才培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。要建立学生到工厂、企业、农村、社会等实践教学基地开展实践实习的有效机制,实践实习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。要建立学校、用人单位和行业部门共同参与的学生考核评价机制。
5.通过改革和建设,培养一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专门人才,并集成取得的有效经验和实践效果,形成该专业建设内容的相关参考规范,发挥推广和示范的作用。
二、申报、评选
1.申报专业必须是经教育部备案的本科专业。
2.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织申报。申报数额不受限制。
3.申报特色专业需填写《学院特色专业申报书》(见附件1,一式7份)及《2018年学院特色专业推荐汇总表》(见附件2,一式1份),请于5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(至善楼A-212室),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:596849661@qq.com 。联系人:邓老师,联系电话:0799-6684336。
4.校级特色专业立项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(《学院特色专业建设评审指标体系》在附件3中)。
三、检查与验收
1.特色专业的建设期限为3年,须接受学校检查与验收(《学院特色专业建设进展报告》包含在附件3中)。
2.检查验收以《学院特色专业申报书》的有关内容为主要依据。
附件: 1.《学院特色专业申报书》
2.《2018年学院特色专业推荐汇总表》
3.《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管理办法》
教务处
2018年3月28日